青岛出现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案例

2025-01-24 22:48:55admin

摘要:仅有20年、青岛权撞30年的出现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是黄岛一度作为改革先行者的产物。

  尽管争议重重,首批使用很多人仍会觉得住宅用地70年大限的住宅事还很遥远,但对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的用地阿里山小区居民来说,撞“限”的限案日子已经真真切切地来了。

  仅有20年、青岛权撞30年的出现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是黄岛一度作为改革先行者的产物。

  这里曾是首批使用国务院最早批准成立的14个经济开发区之一,1989年,住宅由于当时尚无政策可依,用地黄岛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限案作出今天看来仍旧大胆的青岛权撞尝试:对以阿里山小区为主的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权,设定20年和30年不等的出现期限。

  一年后,首批使用即1990年5月19日,《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

  就差这一年,让阿里山小区陷入尴尬。

  如今距2009年该小区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又过去了两年。据本报记者了解,小区居民至今仍未等到合理的解决方式,而当地官方则谨慎等待着相关政策的出台。胶着状态背后,聚焦着公众对房屋土地产权的深切关注。

  “悬空”的房子

  早在2009年媒体争相报道阿里山小区个案之前,居住在东小区的赵欣(化名)就不止一次听父亲谈起自家房屋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的事。

  位于香江路2号的东小区是阿里山小区的一部分。1992年,赵欣父亲所在单位将半栋楼买下来分给职工居住,1994年前后将房子出售给职工个人。据记者了解,阿里山小区目前所有住宅楼均兴建于1992~1994年期间,开发商是青岛广厦房地产实业总公司。

  买房子时,赵欣父母都知道20年期限的事,之所以没有太当回事,赵欣的解释是:“当时个人买房刚刚开始,这方面的知识肯定是欠缺的,况且整个小区都是这样,也就没多想。”

  作为黄岛区最早开发的房产之一,阿里山小区占据了较好的地理位置,紧邻当地最好的黄浦江路小学、香江路小学以及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赵欣回忆,2002年前后,很多邻居都以不错的价钱纷纷将房子售出。

  2006年,赵欣毕业后留京,父母想把老房卖掉跟随女儿,却发现因20年期限快到了,房子已经很不好卖了。如今,赵欣全家在北京生活,独留一间空屋在小区。

  除了房屋交易,给小区居民带来的还有其他困扰。赵欣告诉记者,一位邻居曾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得到的答复是,对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的房子,银行无法放款。

  住宅用地期满后究竟怎么办?《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如何续,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并没有作更多解释。这成为小区居民的隐忧。

  2009年6月30日,是小区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的确切日期。

  “当时每天都会接到该小区居民的咨询电话,担心房子"悬空"了怎么办?大概持续了一两个月。我们只有安抚他们的情绪,告诉大家先安心居住,我们也在等待《物权法》细则的出台,对自动续期作出更详细的解读。”黄岛区国土资源分局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赵涛说。

  与两年前相比,如今的阿里山小区非常安静,已全然感觉不到当初的不安氛围。小区153栋楼的住户梅先生自称已淡定了很多,“涉及这么多居民,总会有个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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