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2025-01-24 21:02:16admin

今天,丰县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志民虐待、生育事件审非法拘禁案,孩女被告人时立忠、相关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案件霍永渠、开宣霍福得拐卖妇女案。丰县法院判决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生育事件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孩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相关数罪并罚,案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开宣判决被告人时立忠、丰县桑合妞、生育事件审谭爱庆、孩女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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