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出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2025-01-25 07:13:39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 付磊  记者朱海)7月19日,江西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开出该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开出某电子产品店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首张同时还被处以广告费用4倍的电烟罚款2200元整。

据悉,广告新余市市场监管局、罚单市烟草专卖局在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中发现,江西某电子产品店外陈列有立体灯箱,开出灯箱上有电子烟广告,首张广告内容为“某禄新一代电子烟比传统纸烟危害性降低95%、电烟零焦油、广告无致癌物、罚单零二手烟危害”。江西经查,开出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宣传内容的首张真实性,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当即,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这也是江西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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