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竟强制消费  浙江慈溪市场监管局成功处理美容纠纷

2025-01-25 05:09:20admin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日前,免费体验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多个消费者投诉,竟强江慈纠纷称在慈溪市新浦镇群英中心广场进行购物时遇到“围堵式推销”,制消被簇拥邀请进店“免费体验”美容服务。溪市在消费者进行脸部美容服务过程中,场监成功处理店员告知其脸部皮肤存在极其严重的管局问题,且后续可能会出现毁容的美容情况,要求消费者进行消费完成另外半张脸的免费体验美容服务,消费者均被迫消费了几千甚至上万元,竟强江慈纠纷此次事件在该商业集中区域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制消

为切实解决多个消费投诉、溪市维护良好的场监成功处理消费环境,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在事前进行摸底调查的管局情况下,联合卫监部门对涉诉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美容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免费体验经营场所内面积只有10余平方米,放置着3张美容床并用拉帘进行隔断。现场张贴的价目表标有“数码E光祛黄祛斑、冰波拉皮、全进口修复药、细胞激活等各式高科技服务项目,价格从688元至5800元不等”字样,店堂广告标有“唯美祛斑终点站 签约治疗 终身不反弹祛斑祛痘案例见证,无效退款、精准检测、确定斑和痘种/组合波长、分斑分痘分治快递、彻底清除和痘、优化修复肌肤/安全有效、有效不反弹”“全球独家斑 疤 敏 痘一站式修复 攻克多项皮肤难题”等宣传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鉴于当事人存在跑路导致群体性纠纷的可能,执法人员现场书写地址确认书、现场笔录,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照片、电子邮箱、微信号、手机号等信息,并现场送达询问通知书,对证据链进行了技术固定。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与部分消费者达成和解后进行了停业、躲避执法人员后续调查等操作。该局根据现有证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6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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